严厉打击燃气非法经营行为
2020-03-24 19:02:39          来源:临武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陈剑 | 作者:曾金辉          浏览量:3132

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气安全,近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处了几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非法经营行为,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记者在汾市镇一非法售卖瓶装液化气经营窝点看到,空间不大的屋内随意摆放着十几个液化气瓶,且杂物乱堆乱放、电线随意乱搭,安全隐患极大。执法人员对屋内钢瓶和充装工具等进行了依法取证、暂扣,并要求当事人孙某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接受案件调查。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燃气办主任王继毛说:“现场缴获50公斤的大罐液化气,全部充满气的有10罐,小的15公斤的罐子有8罐,大罐的倒灌设备还接到煤气瓶上。” 

3月12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辆三轮车存放有灌装煤气,经清点,车上共载有27罐液化气,每罐装有15公斤液化气,并且该车尚未取得运输危险物质资质,属于非法经营运输煤气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车辆和灌装煤气进行扣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刘三兴说:“吸取经验教训,以后该办证的办证,反正就是不再这样犯法了。”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和存储必须要有专业资质,非法运输液化煤气罐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希望燃气经营者要自觉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经营,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共同守护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燃气办主任王继毛说:“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整治力度,通过全面排查、突击检查等,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储存、经营、运输燃气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责编:陈剑

来源:临武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作品,未经明确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获得合法授权的,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登录“龙源临武”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

要闻
时事要闻
主题报道
我要报料

  下载APP